招标正文

2015年辽宁省关于对常用低价药品清单内日治疗费用不符合低价药日均标准药品进行摸底和申报通知

招标类别:省级招标
招标区域:辽宁
公布日期:2015年11月16日

采购内容:

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l4]856号)和辽宁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价发[2014]33号) 文件规定: "日 治疗费用不符合低价药品标准的, 继续执行现行有关价格政策" 的原则, 经研究决定, 对常用低价药品清单内日 治疗费用不符合低价药日均标准药品进行摸底和申报。 请各有关生产企业做好申报, 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报的范围和要求
(一) 上报品种必须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和《辽宁省物价局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中公布的品种、规格。
(二) 上报品种须符合国家发改委和我省物价局原定价目录中标注 "特定企业或特定情况" 的品种、规格。
(三) 上报品种要具体到通用名称、剂型、规格、临床用途细化分类,须同时提供相关药品的注册证及"特定企业或特定情况" 的证明材料。
二、 投报方式
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并报送纸质和电子版申报表 (见附件)。
纸质申报表和相关药品注册证及相关证明书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由企业授权代表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到辽宁省卫生计生委药械处, 逾期不再接收。
三、 申报时间
纸质和电子版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递交起止时间: 2015年11月17-24日 17:00前。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药械处
联系人: 徐顺祥 赵国松联系
电话: 024-23398716 23388779
电子邮箱: lnypqxc@163.com
 

附件: 日治疗费用不符合低价药品标准药品申报表

(信息公开形式 : 依申请公开 )

 

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 11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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