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彩色超声诊断仪等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类别:省级招标
招标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
公布日期:2020年01月09日

采购内容:

 医药网1月9日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的采购计划文号(广西政采[2019]17113号),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的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0-G1-000011-GDZB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及数量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A 分标:超声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台;

 

  B分标:彩色超声诊断仪(便携式)1套。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A 分标:   150    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    135    万元;

 

  B分标:    90    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     90    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项目采购需求》及《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注册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服务采购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次采购服务项的企事业单位。

 

  2.投标人在参加本项招标活动的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竞标人必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证件(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年1月15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上午9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到18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40-1号东方明珠花园1栋1单元9层)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①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二代身份证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认,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打印件无效),以上所有材料均要求原件现场核查,原件核查后以予退还,复印件留存﹞。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A 分标:   3   万元;B分标:   1.8    万元。(必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2020年2月5日下午17点前到达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新华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611046412

 

  银行账号:45001604655050503263

 

  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九、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按成交金额的5% 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支付到采购人指定账户(须备注“履约保证金”),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2月 6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2月 6日10时0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40-1号东方明珠花园1栋1单元9层

 

  联系人:陈 工    联系电话:0771-5894688    传真: 0771-5712550

 

  2.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6号

 

  联系人:朱 工;   联系电话:0771-5722430 。

 

  3.监督部门: 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电话:0771-5331539。

 

  十三、招标信息咨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本公司网站。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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