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正文

原州区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等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类别:省级招标
招标区域:原州区
公布日期:2019年12月02日

采购内容:

 医药网12月2日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固原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固政规发【2018】1号)、《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固政规发【2018】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宁夏万锦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原州区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原州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采用公开方式依法组织政府采购,现邀请具备供货和提供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

 

  1.1项目名称:原州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政府采购;

 

  1.2标段划分:共二个标段;

 

  1.3采购内容:一标段:半导体激光治疗仪(环激光);

 

  二标段:血液透析机(单泵)、血液透析滤过机(双泵) 、

 

  血液透析用制水设备 ;

 

  1.4采购预算:一标段:835000.00元

 

  二标段:2815000.00元

 

  2.委托代理编号:NXWJT2019-020

 

  3.供应商资格

 

  3.1供应商基本资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3.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3.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自投标前6个月以来已缴纳任意3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自投标前6个月以来已缴存的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5.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

 

  3.6进口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中国总代理或本地区代理商出具授权书原件的必须附有溯源性代理证书)投标所投所有产品必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7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8提供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9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且无不良信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4.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开标时3.7、3.8项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余提供资格原件审核。

 

  ②供应商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网上报名,代理机构不对资格进行初审:供应商因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4.公告及报名时间

 

  4.1 公告时间:2019年12月2日至12月6日;

 

  4.2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日至12月6日;统一网上报名;

 

  4.3 报名方式:原则上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固原市)”报名。特殊项目须经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注:①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②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陆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51-6891120

 

  5.招标文件获取

 

  5.1获取时间:2019年12月2日至12月6日,供应商自行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固原市)”下载招标文件,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2019 年12月23日14时30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3开标时间:2019 年12月23日14时30分。

 

  6.4开标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5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投标保证金

 

  7.1递送投标文件前,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7.2缴纳方式及退付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投标保证金请汇至:

 

  帐户名: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原分行

 

  账  号:系统内随机提供产生的子账号

 

   (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开标前一个工作日

 

   (4)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CA网上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随机虚拟账户,可按该账户直接缴纳投标保证金。

 

   (5)投标人务必按照网上系统提供的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户转入(不接收个人网银业务),其他户转入投标时出现问题、账号填写有误或未及时缴纳将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按时到账,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人需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开标前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由代理机构进行核实。

 

   (7)退付投标保证金通过交易平台系统直接转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付,履约保证金按有关规定办理。具体缴纳及退付方式请参考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关于推行网上报名和收退投标保证金工作的通知”。网上报名和收退投标保证金工作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51-6891120。

 

  7.3 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9其他说明事项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固原市)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同时对外公开发布。

 

  10.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原州区人民医院

 

  地    址:原州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及电话:丁成福    0954-2078121

 

  代理机构:宁夏万锦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CBD保险大厦9楼

 

  联系人及电话:马海艳    18295314626

 

  宁夏万锦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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