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正文

马龙县人民医院射频消融仪等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类别:器械招标
招标区域:云南
公布日期:2017年05月24日

采购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马龙县人民医院委托,对该单位马龙县人民医院部分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YDCSH2017065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相应供货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1.项目名称:马龙县人民医院部分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

设备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交货期

交货地点

技术参数

射频消融仪

1台

80万元

按照招标人要求

马龙县人民医院

详见《招标文件》

体外冲击波治疗仪

1台

80万元

可视喉镜

1套

8万元

心电监护仪

5台

12.5万元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1套

300万元

3.资金情况:已落实。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分别提供本公司和制造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长期代理证书(复印件)、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不接受二级以下授权,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

(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该目录的修订,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验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投标医疗器械;投标产品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及修订通知内的,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二、三类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表(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不作强行要求);

(4)必须提供由检察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原件);

(5)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

5.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资料不齐全的将被拒绝。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5月23日至2017年5月3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正常休息)。

8.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9.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万宏路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层。

10.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6月16日下午14:30~15:00(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

12.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16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13.开标时间:2017年6月16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14.开标地点: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

15.投标要求:整体投标,整体中标。

16.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17.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代表。

采购人:马龙县人民医院

地  址:马龙县通泉街道龙泉北路54号

联系人:王文冰

电  话:(0874)8880790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万宏路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层

联系人:敖月英、冯志刚

电  话:(0871)6333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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