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正文

永泰县妇幼保健院麻醉机等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类别:器械招标
招标区域:福建
公布日期:2017年04月12日

采购内容:

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受永泰县妇幼保健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永泰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永泰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RDZB201701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慧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537387或0591-8758172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永泰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福州市永泰县南湖路10号

联系方式:邱捷夏 0591-248548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慧 0591-83537387或0591-87581720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西洪路528号15#楼三层30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货物名称

项目类型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1

高档实时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

医疗设备器材

完善基础设备

1台

高分辨率彩色逐行LED显示器 ≥23英寸(详见招标文件)

2

麻醉机

医疗设备器材

完善基础设备

1台

标配三气源,氧气、笑气、空气(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A、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已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提供投标代表法人授权书原件 (若投标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C、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D、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

F、良好的社会商业信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截至项目开标日期前,连续三年内(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以成立日期为准)的主体信用记录,包括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以及是否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投标人根据查询结果作出声明(声明书附后)及提供截图,评审委员根据声明及截图进行复核,若声明及截图与复核结果不相符,其投标无效。

(3)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4)投标人所投产品若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认证、节能等),均须提供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节能清单或证书。

(5)投标人所投货物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目录内产品的,应取得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所投货物为第三类医疗器目录内产品的,应取得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应同时取得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6)投标的货物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4月12日 09:00 至 2017年04月1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西洪路528号15#楼三层305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1、直接到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购买;、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须将购买标书费用通过电汇或银行转帐形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汇入招标公告中写明的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合同包号、投标人的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单位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传真或发邮件至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未按照上述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0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0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西洪路528号15#楼三层305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电子邮箱

fzxrdzb2015@163.com

传真

0591-83709606

财务负责人

黄碧艳

电话

0591-83538760

缴交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账 号:117050100100110909

购买招标文件及缴交招标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福州金牛山支行

账 号:411769907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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