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正文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有创呼吸机等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类别:器械招标
招标区域:福建
公布日期:2017年03月16日

采购内容: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耳科显微镜、有创呼吸机、多导睡眠图监测系统、五官科诊疗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耳科显微镜、有创呼吸机、多导睡眠图监测系统、五官科诊疗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DZB2017-0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1-8823128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中山北路34号

  联系方式:陈工2277085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小姐0591-88231280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71号幸福新村(龙福楼)6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用途

1

1

医用光学仪器

1


耳科显微镜、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70000

详见招标文件

2

1

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

1


有创呼吸机、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120000

详见招标文件

2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1

多导睡眠图监测系统、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20000

详见招标文件

3

1

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

1


五官科诊疗台、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65000

详见招标文件

合计:

1475000.0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情形的只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提供资信证明的应附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

  ③、投标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银行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或其他缴费系统中打印的有盖章(含电子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④、投标人办公场所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⑤、投标人履行本合同的不少于1名(含1名)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复印件;

  ⑥、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失信信息记录或不在处罚期内及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书面声明原件;

  ⑦、投标人由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⑧、投标人《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7.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3月15日 09:00 至 2017年03月3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71号幸福新村(龙福楼)6楼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携带合格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到我司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电子化监管平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0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4月0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71号幸福新村(龙福楼)6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开户名: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福州城北支行

  账号:3500 1890 0070 5251 5459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3)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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