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正文

淇县人民医院手术显微镜(神经外科)等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类别:器械招标
招标区域:河南
公布日期:2017年03月08日

采购内容: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淇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淇县人民医院手术显微镜(神经外科)等医疗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凡具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

  一、招标概况

  1、招标编号:HNZB[2016]QX003

  2、项目名称:淇县人民医院手术显微镜(神经外科)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人:淇县人民医院

  4、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5、招标货物:手术显微镜(神经外科)1台;(进口品牌)

  心电监护4台;

  进口心脏除颤仪1台;

  可视喉镜1台;

  超声脑血管治疗仪1台;

  新生儿黄疸测试仪2台;

  设备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监督单位:淇县财政局

  7、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包

  8、招标控制价: 手术显微镜(神经外科)1台,60万元;

  心电监护4台,4.4万元;

  心脏除颤仪1台,3万元;

  可视喉镜1台,3万元;

  超声脑血管治疗仪1台,4.3万元;

  新生儿黄疸测试仪2台,2.2万元;

  采购总价:76.9万元

  9、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

  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务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得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2016年9月以后连续三个月专用票据)和社会保障资金(2016年9月连续三个月专用票据或社保机构缴纳清单)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制造商或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其他相关标准;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投标项目);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注册证和注册检验报告;

  5、投标人须提供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当日或之后);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包含发出之日)起不得存在失信被执行以及相关黑名单的情况(以信用中国公示为准,如无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货币均指人民币。

  三、报名要求

  1、公告时间:2017年3月 7 日至2017年3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时间:2017年3月 8 日至2017年3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报名地址:淇县同济大道与摘星路交叉口报名。

  2、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以上证件报名时提供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最终资格审核一评标委员会评定为准。

  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为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名 称:淇县人民医院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3939236122

  名 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先生

  电 话:18939275028

  邮箱:2947337719@qq.com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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