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正文

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开展国家谈判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

招标类别:省级招标
招标区域:内蒙古
公布日期:2016年07月20日

采购内容:

  各盟市药械采购机构,各医疗机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配送企业:

  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的通知》(内卫计药政字〔2016〕105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国家谈判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谈判药品采购途径及方式

  在我区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启动前,药品通用名为盐酸埃克替尼和吉非替尼纳入2010年药品采购系统中执行;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启动后,将纳入新“药品采购系统”中执行。各医疗机构采购上述两个品规时,均须按照国家谈判价格采购,不得与企业再次议价。

  二、国家谈判药品相关信息

药品编号

通用名

商品名

包装规格

生产企业

采购价格

备注

130069

盐酸埃克替尼

凯美纳

125mg×21片/盒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399元

新增药品

89940

吉非替尼

易瑞沙

250mg×10片/盒

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2358元

调整价格

  三、国家谈判药品配送关系建立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盐酸埃克替尼在每个盟市选择1~5个配送企业(含生产企业直接配送),签订配送协议,登录“2010年药品采购系统”在网上建立配送关系(具体操作方法查看操作手册),同时按盟市药械采购机构要求进行配送协议备案;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吉非替尼仍使用原配送企业,无需再次建立配送关系。

  各盟市药械采购管理机构受理企业有关配送事宜的备案工作,负责网上审核配送关系。

  四、执行时间

  各医疗机构从2016年7月20日起,按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与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在交易系统中进行网上采购。

  技术支持电话:0471-4967106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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