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正文

福建省南平市第一医院呼吸机等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类别:器械招标
招标区域:福建
公布日期:2016年04月15日

采购内容: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南平市第一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南平市第一医院呼吸机等采购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南平市第一医院呼吸机等采购项

项目编号:FJLQ201610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1-6303799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南平市第一医院

地址:南平市

联系方式:张先生 0599-863157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小姐 0591-6303799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01-02单元601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是否进口论证

主要技术规格

1

1-1

体外高频热疗机

1台

详见第三章

2

2-1

呼吸机

2台

3

3-1

超声刀

1台

4

4-1

双联观片灯

3台

4-2

三联观片灯

1台

4-3

灰阶医用显示器

3台

4-4

彩色医用显示器

1台

5

5-1

手术室、ICU、新生儿科供电系统

1套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所述货物(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1)投标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2)投标人关于投标资格的声明函;3)投标代表应执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投标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所投产品须为合法销售并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有证产品,且投标人须具有医疗产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5)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6)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可附复印件,该函在开标当日应保持有效;若开具该函所在地检察机关有特殊要求或规定不出具原件的,应随付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官方网上公告等);9)投标人生产、经销投标货物或服务的其他必须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资格。如有,需提供相关证明。(如:投标产品的3C认证证书等);10)投标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需提供相关证明;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3.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14日 08:00 至 2016年04月2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01-02单元601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现场购买;(2)邮件购买,请务必先致电我司咨询。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0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0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01-02单元6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法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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