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正文

利辛县妇幼保健院母乳分析仪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类别:器械招标
招标区域:安徽
公布日期:2016年04月05日

采购内容:

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受利辛县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利辛县妇幼保健院母乳分析仪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人:利辛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利辛县淝河路南段。联系人 孙爱侠 联系电话:0558-8813006 18056757316

采购执行机构: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地 址:利辛工业园区创业路1号。联系人:吴德军 电 话:0558-8017588传 真:0558-8017899

二、采购项目名称:利辛县妇幼保健院母乳分析仪( 采购项目编号:LXZTBCG2016G070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预算300000元。项目内容及需求:一个标包:母乳分析仪一套(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招标文件:利辛县妇幼保健院母乳分析仪(LXZTBCG2016G070 )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1投标产品的制造厂或获得授权的经销商或合法代理商。

2.2、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每天上午8:30到11:30;下午15:00时到17:00时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三楼(详细地址:利辛工业园区创业路1号)领取招标文件或者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免费提供。

供应商投标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件;(5) 货物制造厂家或服务最终提供商的正式授权,并对产品质量和服务进行承诺;或合法代理证明;(6)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7)供应商拟投产品所具备国家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如投标人是生产商,证件的原件;如果投标人是经销商,证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8)企业投标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开具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日期。自开具之日起前三年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开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开具之日)缺少上述任何一证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合格。缺少任何一种证件投标将被拒绝。

六、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4月20日10:00时

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4月20日10:00时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开标地点: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 采购人联系人:

电话:吴德军 0551-8017588 孙爱侠 联系电话: 0558-8807935

传真:0558-8017899 18056757333

联系地址:工业园区创业路一号 联系地址: 利辛县淝河路南段

利辛县妇幼保健院 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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