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药店互联网+模式要火?

发表时间:2018-03-22 来自:互联网

“网订店送”、“网订店取”,新政一出,连锁企业互联网+业态模式正式启动!药店人,你准备好了吗?

零售连锁企业互联网+进程缓慢

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网购”已经成为我国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方式之一,而互联网获取药品更是因为其方便、快捷更受到公众青睐。

据商务部不完全统计,2016年我国医药电商直报企业销售总额达到612亿元(含医疗器械),且互联网医药经济继续保持着强劲发展势头。医药电子商务更是呈现出快速发展态势,医药电子商务平台、网上药店持续增加,新业态不断涌现,互联网药品交易日趋活跃。

但因为互联网药品经营法规的相对滞后,和互联网药品经营监管中所面临的问题及压力,多年来,在推进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互联网+”服务中一直不够顺畅!

如今,广东食品药店监督管理局再出新政!为推进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互联网+”服务顺利进行铺平道路。

3月15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出台《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中第七条写到:“鼓励连锁企业采用“互联网+”销售方式销售药品。在总部统筹管理下,在落实药品追溯系统并确保“线上线下一致”销售、配送全过程药品质量与安全以及执业药师有效实施药学服务条件下,连锁门店可试点“网订店送”、“网订店取”方式销售药品。为发挥总部的集约化优势,总部可集中审核电子处方并统筹连锁门店之间调剂与配送药品,实现“就近取药”、“就近送药”,以满足顾客用药需求”。

一叶知秋,有望成全国开花之势

2017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要求引导“互联网+药品流通”规范发展,支持药品流通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加强合作,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培育新兴业态。此前发布的《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印发“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文件也鼓励“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的模式,促进医药O2O送药到家业态的发展。

2017年7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曾发布了关于印发《四川省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中提到,四川将改革药品流通体制,其中,四川将发展“互联网+药品流通”,支持药品“网订店送”。

2017年10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陕西省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提出发展“互联网+物流”,推广“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新型配送方式。

到如今,一直都走在我国药品零售市场的前列的广东省,不仅零售药店总数排名全国第一,而且药品零售市场规模也稳居全国之首!广东省《办法》出台后,在全国范围来看都具有参考价值。

新政一出,利好县域医疗,连锁企业加紧布局

据中康CMH数据显示,2017年第三季度滚动年度数据(即:2016年四季度-2017年三季度累计),全国零售市场总规模为3572亿元,呈现出两大明显特征:

“大城市市场逐渐饱和,低级别城市市场发展快”。

“渠道下沉”成为明显的趋势:县域药店销售占零售总规模的比例接近32%, 部分省区甚至接近一半的销售来自县域药店;广东、江苏和浙江等县域市场最大的15个省区累计占全国县域药店销售的80%。

以上两大特征,可以肯定地判断:对于医药零售市场来说,县域网点才是目前零售市场的蓝海!而鼓励连锁企业采用“互联网+”销售方式销售药品,连锁门店试点“网订店送”、“网订店取”方式销售药品,连锁企业总部集中审核电子处方并统筹连锁门店之间调剂与配送药品,实现“就近取药”、“就近送药”,以满足顾客用药需求的指导,必将从需求端促进我国县域零售市场中药店健康服务功能的进一步实施!

同时对壮大和完善现代医药物流体系,强化县镇村一体配送,提高乡镇和偏远农村的药品供应能力都可谓利好。

还是不是风口?谨慎前行是王道

政策一出,连锁企业加紧布局,但是风险防控更值得提前考虑。送药上门便捷性无需赘述,但面临的问题亦有很多。

一是物流成本。我国的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不允许邮购。因为,第三方送货无法避免药品在配送途中被污染、破损、调换等问题。因此,经营网上药店获批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必须有连锁经营的实体门店。

因此,“网上下单,门店送货”,是目前网上药店唯一合法的经营模式,连锁门店此处享受优势!

第二就是管理成本,药品作为特殊的商品,网购送药对物流人员的专业水平也提出了一定要求,恶劣天气或其它特殊情况下,药品具有专属性(对症用药)、两重性(药性与毒性)、时限性(及时治疗)等特点药品派送人员的医药专业素质提出一定要求,且对比线下,线上送药的可配送药品种类也更加有限。除了物流成本外,共享药师服务的实现也有值得连锁企业深思,必要时或许需要和第三方平台打通合作,提速网购药品工作的运营效率。

同时,对于零售连锁企业来讲,“网订店送”、“网订店取”方式销售药品并非新鲜事物,最早“U医U药”、“康康买药”等一批平台如今在市场上已消失无踪。后来,腾讯的微信团队公布了“微信智慧药店解决方案”,通过微信支付和用户数据与传统药店合作,搭建技术平台。

更有阿里健康通过医药O2O模式,启动了未来药店合伙人计划。百度也希望通过直达号为药店导入流量。此外,京东的“健康到家”利用京东物流与线下药店达成合作,平安旗下的平安好医生与市场上已有的送药平台达成线上合作。但至2016年5月18日,随着用户量突破百万的创业公司“药给力”宣布停止服务,医药O2O行业走向新的阶段,整体运行放缓。

所以,对零售连锁企业来说,保持适度的投入,在储备人才、建好物流体系等方面要多储备经验,同时也要积极探索创新保持电商市场的敏锐性,降低投资风险。来源:药店经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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